债权继承—铭鑫延续信任将“三无债权”物归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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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鑫延续信任将“三无债权”物归原主

其他信息

债权方属性

企业个人老板

处置时长

1个月

案件性质

债券继承

案件标的额

18万

欠账时间

9个月

案例详细经过:

2023年的6月份,正值疫情感染的第二波高峰时期,尽管本次波峰没有春节期间来的猛烈,但仍然有少部分家庭,因为本次疫情而失去了一些家庭成员,悲痛心情难平。在悲伤之后,为离去之人清算生前事务也是一项需要冷静处理的事务。
近日,铭鑫律师收到原合作企业家儿子打来电话咨询,因为疫情原因其父突然离世,在清点其财产时,发现其有一笔未收回的账款仍未收回,但是该账收回过程中发现重重问题,特请铭鑫律师对其问题针对性做出了咨询建议:

问题一、其父生前的债权是否可由其儿子来继承?

根据中国《民法典》第1122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其中包括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该欠债是逝者与甲方公司的非业务往来的公对公应收欠款,而是逝者与甲方公司老总私人内部借款,因此仍为私人债权,但缺乏有效实据。在以上这条内容中所说的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主要是指的公民的非常规的、可直接可展示的合法财产,包括债权、期权、投资品、股权等等。对于债权这个内容来说,只要其不具有人身性质无论发生的依据为何种形式,都应当由继承人作为遗产继承。

问题二、该笔欠款没有留下聊天记录,没有留下字据,该如何追讨?

铭鑫律师与原企业家合作仅2年,但双方建立了深厚的信任感,在与原企业家家属沟通后,最初发现该欠款是因为逝者手机中的一段录音,该段录音除了知道债务人欠了死者一笔债款以外,不知道其他任何信息,即我们仅仅知道存在过欠款事实,但是不知道欠款金额以及具体的还款方式,也不知道欠款人除了电话号码以外的任何信息。类似这种仅知道欠债基本情况,但缺乏有效凭证,该如何有效的追回这笔欠款呢?

铭鑫律师经过仔细分析,向家属建议可以从如下两种方式来保障该笔债款的追回:

债权继承—铭鑫延续信任将“三无债权”物归原主
1、主动联系债务人,并要求其重新拟定借据。

从目前的情况可以了解到,债权人实际上可能仍然保存着欠债的凭证,只是家属无法从逝者的遗留物品中找到,为此,铭鑫一方面要求家属再次仔细清理遗物,以可能发现欠债凭证。第二方面,铭鑫认为债务人仍然处于一种主动还债的状态,处于债权人债务人的“蜜月期”。为了防止后期出现任何赖账抵账而找不到任何根据的情况发生,铭鑫主动趁着双方关系较好,且以逝者委托身份,临终告知委托铭鑫与债务人见面,要求将债权债务关系变更为逝者儿子,重新拟定一份书面字据,以保障后期儿子继承家业后,仍然能与债务人保持家族企业商业合作。债务人念及债权人私交甚好,且铭鑫主动提交逝者临终委托情况说明,以及考虑到逝者家族的后期合作,当场重新签订了借款字距,并提前还清了部分借款,以表对逝者关怀。

2、如果对方不配合,我们该如何操作?

通过铭鑫的介入,首先我们可以调取借款记录以及债务人的信息,通过与逝者之前的网络信息,申请根据改电话号码调取其注册的身份证信息,即该债务人的信息,确定债务人后,即可寻找其款项借出的记录,找到款项借出的记录即可清楚欠款金额以及欠款的时间。如果债务人在不配合我方重新拟定借据的话,即可通过此等方式确定对方的信息以及欠款金额,然后即可通过诉讼等方式让对方主动还款。

让我们来帮助您解决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