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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了,对方欠我公司170万元设备采购款还没有付清……”
2022年10月,铭鑫接到江苏某工程设备制造公司(债权单位)的转业务咨询,其负责人表示,自2016年起,他们向湖南省某国资委下属大型企业(债务单位)提供工程设备配件和设备,双方提供采购意愿后,债权单位负责安装调试完工,按合同内容,债务单位应在1个月内将款项支付至95%,但后期款项迟迟未见支付,多次讨要,对方均以款项审核中或账上暂时没钱等理由推拖,还款意愿极低。
经过对相关合同、证明、文件的查阅,铭鑫认为债权人主张权利合理合法,证据充分。随即,铭鑫合作单位接受债权人的催款委托,对债务单位欠款170万元的行为进行信用评价,并全权代理该笔应收账款的催收事务。
“还有就是我们和对方还有合作,希望你们在催款的时候不要影响双方关系。”债权单位负责人面有难色的说道。
10月23日,铭鑫合作单位向债务单位送达了催款函。债务单位高度重视,不久便主动联系债权人表示愿意以友好协商的方式处理该欠款。
“这几年,大家都过得不容易,换位思考一下。”考虑到债权人希望尽快回款缓解经营压力的心情与债务单位资金紧张的实际情况,铭鑫居中调解,债权债务双方本着友好、诚信、互谅、互让进行协商,并于2022年11月签订还款协议,债权单位于11月18日收到第一笔还款。
事情好像一下子柳暗花明,但谁也不能预料的是,2022年12月起,债务单位所在地爆发大规模疫情,进入紧急状态,债务单位不能正常生产经营,暂时没有偿付能力。铭鑫向债权单位如实反映该客观情况,债权单位对此表示体谅,同意待债务单位恢复生产后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2023年新年伊始,随着社会面的全面放开,债务单位经营状况逐步好转,继续履行还款,直到另一件事的发生一一停产整顿,债务单位再一次中断了还款。
面对都有难处的双方,铭鑫继续从中斡旋,持续推进该案的还款事宜。3月份,债务单位向债权单位还款20万元,铭鑫及铭鑫合作单位将继续跟进,确保后续账款按照协议约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