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的事需要财务做吗?

应收账款的事前、事中管理中,财务部的主要工作内容是配合信用风险部和销售部提供决策的数据和财务信息。

事后催收需要财务部负责吗?

在实际工作中,确实有很多单位,把应收账款的追讨交给财务部负责,这其实是一种本末倒置的行为。

除非有一些欠款与某一个销售部无关,或者属于整个公司,这样的欠款勉为其难地交给财务部负责也无可厚非。但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财务部都不应该成为讨债的主要负责部门。

最根本的原因是财务部与应收账款的形成没有直接关系,对客户、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解决应收账款的方法,财务部可能都不是很了解。当然,财务部也不是最专业的。

那么企业最终的长期挂账、基本会形成坏账的欠款,应该由哪个部门负责?应该怎样解决呢?

谁负责签单,谁负责讨债

应收账款管理的一个基本原则:谁负责签单,谁负责回款。同样,对于长期挂账的欠款,首先仍应该由负责此单销售的业务人员负责讨债、追收欠款。因为负责签单的第一责任人就是业务员,由业务员进行追债是理所应当的。

那么假如经常很长时间(如三五年),或者是基本确定客户已经丧失偿还能力,怎么办呢?这种情况下,应该根据企业的应收账款管理坏账处理政策来解决。

例如,坏账的一定比例(如10%)由业务员个人承担,取消该业务员的年终绩效奖金(视金额大小部分或全部取消)等,一旦各种处罚措施全部实施之后,那么此笔欠款就与业务员无关了,就转移到公司层面了。那么转移到公司层面之后,又由哪个部门负责解决,如何解决呢?

公司应收账款由法务部解决

本应由销售员负债催收的欠款,经过各种处罚转到公司层面之后应该由哪个部门负责解决?法务部。

法务部的解决方式更多地从法律层面进行,如发律师函、与客户沟通协商、收集相关证据、提起法律诉讼等。

对于法务部进行坏账诉讼,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必须有激励措施,即如果法务通过各种努力能够收回全部或一部分欠款,必须有相应的提成或其他奖励,否则通过法务部解决的效果会大打折扣。

在现实中,很多坏账即使通过法律诉讼胜诉之后,客户仍无法还清欠款,因为有些客户确实已经濒临破产,丧失偿债能力,也没有足够可变现的资产。那这种情况下,企业又该怎么办呢?

将坏账转售给保理公司

那些无论采取何种手段都无法收回的欠款,基本已经成为坏账。对于坏账的处理,还有一种策略就是卖给保理公司。所谓保理,全称保付代理,又称托收保付,是指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买方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

当然,企业将坏账打包转让给保理商的价格一般是非常低的,但是至少这种方式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的损失。所以通过转让给保理公司变现一小部分难以收回的坏账,也是应收账款管理的一个重要策略。

总体上,归根结底,企业讨债的工作应该由销售人员(销售部)做,由法务部做,由保理商做,最不应该的就是直接由财务部做。

当然,如果财务部就代表公司,或者欠款已没有明确的销售人员负责(销售人员离职或原负责的销售部解散等),或者公司没有法务部,那就另当别论了。